深圳公租房入册后流程,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房子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东西,能够买上房子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对于房源的相关内容要有一个认识。公寓房现在很是热门,不少人在买房的时候会选择公租房。不过公租房和普通房子是不一样,要满足申请条件才行。那么,深圳公租房入册后流程是什么?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深圳公租房入册后流程
深圳公租房入册后流程不难,要打印提交认租申请书,然后审核申请,公示完成,开始选房,签订租赁合同,最后就是办理入住手续,这样一来就算是完成了,可以放心入住了。
1、打印并提交《认租申请书》
入围名单内申请人登陆租赁中心网站打印《认租申请书》,到户籍所在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认租申请书》。
2、审核申请
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围名单内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不计入办理时限)。核查合格的,在市住房和建设局和租赁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完成,开始选房
公示无异议的,组织入围申请人进行选房。
4、签订租赁合同
选定住房后,认租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租赁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5、办理入住手续
签订合同后,到公租房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4、拒不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5、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深圳公租房入册后流程是什么?深圳公租房入册后流程不难,只要按照文章中的步骤来操作问题不大。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公租房申请条件其实也挺好满足的,只不过大家在申请之前就需要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工作,这样在办理的时候才会比较轻松,不会感到手忙脚乱,也不容易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