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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如何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续约要注意什么?

  如今,很多人的生活中,都会跟租房子有关系,无论我们租了哪里的房子,什么样子的房子,我们无论多满意,房子都会有到期的那一天,那么在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时,我们会选择和房东协商进行对租房合同的续签。那么租房合同如何续签呢?房屋租赁合同续约要注意什么?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租房合同如何续签?

  1、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

  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

  (2)租约到期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被出租人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3)租约到期出租人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

  2、出租人要求按原租约条件继续出租时的处理

  (1)租约期满后不同意按原租赁合同续租

  承租人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出租人也有道义帮助找房。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

  一般不允许此类情况的发生,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例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出裁决。

  房屋租赁合同续约要注意什么?

  1、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2、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未支付的违约责任。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

  3、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此外,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好啦,通过上文小编对租房合同如何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续约要注意什么的全面知识解析,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签订合同一定要协商清楚之后在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很容易发生矛盾的,如果您还有疑惑,就可以继续关注我们,更多知识等着您的提问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