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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百科,|,买房你必须要注意这“四金”

  无论是购买二手房还是购买新房,大家在挑房买房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金”,如“诚意金”、“认筹金”、“订金”、“定金”这“四金”。如果搞不懂这“四金”的话,大家的财产有可能会受到侵害。下面小编就针对这“四金”进行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1)“定金”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一方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也就是说,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的形式,如果说债务人履行债务后,那么定金就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债务的,那么也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就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各位购房者要注意了,在付了定金之后,如果因为买方自己的原因导致不能继续交易,定金是不能退的。但是,如果因卖方或者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交易,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

  订金一般都是在双方有意愿继续合作的情况下,由买方向卖方支付的订金。

  在购房中,订金一般就是指买卖双方在有意向继续合作的前提下,由买卖双方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在协议中要注意写明房屋的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然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并交纳相应的房款。

  缴纳订金后也就意味着买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有了优先购买权。一般情况下,订金视作预付款。

  如果是在协议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当做房价总价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无论是哪一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3)“诚意金”

  诚意金主要适用于二手房的交易。中介为了保证交易顺利进行,会收取一定的资金,作为对有可能受损害一方的赔偿。

  诚意金和订金、认筹金一样,如果买卖没有达成,可以全部退还。在这里小编建议大家在签订任何条款时都要仔细看清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认筹金”

  认筹金是指在新楼盘开盘之前的认筹阶段,购房者为了确认购买意向或者参与优惠活动而交的资金。通过缴纳认筹金,购房者可以在开盘时优先购买,优先选房。

  认筹金和订金一样不具有担保性质,不管是谁的原因导致最后没有购房,认筹金都可以全部退还。例如,开发商中说的“2万抵5万”,其中2万就是认筹,然后在楼盘正式开盘的时候,如果有合适的房屋,就可以充抵房价里的5万。当然,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认筹金也是可以全数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