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土地增值税预缴有什么规定?税率是多少
现在的天津,房产市场是变化基本稳定的,但是也是呈现上升的趋势的。也就是说我们的增值税的税率也是需要变化的。所以,大家可以根据预缴的规定,提前进行缴纳的。那么,天津土地增值税预缴有什么规定?天津土地增值税预缴税率是多少?
一、天津土地增值税预缴有什么规定
1、根据总局2016年70号文件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2、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二、天津土地增值税预缴税率是多少
1、天津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2、而天津土地增值税预缴的税率,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3、纳税人根据自行计算的预计增值率预缴土地增值税,对计算出的预计增值率大于100%且小于或等于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均为5%;对计算出的预计增值率大于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均为8%。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是讲述了天津土地增值税预缴有什么规定,以及天津土地增值税预缴税率是多少的内容,对于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我们需要有一定的了解就可以的了,如果是我们缴纳税的话,我们可以根据税率,按照文章的计算方法计算税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