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定向安置房需要缴纳契税吗?什么时候缴纳
现如今,大家对于定向安置房还是比较了解的,定向安置房属于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其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以及被拆迁住户的居住问题。那么,在山东省定向安置房需要缴纳契税吗?在山东省定向安置房契税什么时候缴纳?
在山东省定向安置房需要缴纳契税吗
1、首先大家需要明确一点,山东省定向安置房是需要交纳契税的。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2、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在山东省定向安置房契税什么时候缴纳
1、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的权属转移合同当天,或者是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也就是说,山东省定向安置房的契税应该是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进行缴纳的。
2、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开发商会告知业主,要在收楼时由开发商来代收契税。一般来说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会在补充协议里来约定购房人在收房时向开发商一次性交纳契税,否则不交房。这么做的目的,是因为一般开发商为按揭的买家提供了担保。
3、相关的法律人士也表示,收楼的时候交纳契税是目前的惯例,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就要交纳契税就有点时间尚早了,从法律的角度上讲,买家无需在签合同的同时就先行交纳契税。如果买家不愿意的话,开发商也不能强迫买家先行交纳税费。
在山东省定向安置房需要缴纳契税吗?在山东省定向安置房契税什么时候缴纳?这下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吧。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不同类别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方式各不相同,因此契税的定价方法也是各有差异的,大家还要区别对待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