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改房有土地证吗?房改房土地证如何办理
现在很多购房者在买房时都开始关注土地证了,因为买房子不仅要有产权证,还要有土地证,这两个证是缺一不可的。也有购房者认为只要有产权证就可以了,就忽略了土地证,这是不对的想法,土地证和产权证是一样重要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青岛房改房有土地证吗?房改房土地证如何办理?
青岛房改房有土地证吗
1、房改房是有土地证的,房改房要办土地证,首先要请原产权单位持原土地证、公房出售文件和房改名单到土地局办理分割登记,按分割单元领取土地分割登记证。房改房土地证的办理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单位房改房用地已经办理了土地登记,领取了整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符合房改房政策,参加了房改;原房改售房单位同意办理。
2、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改变土地用途后,出让合同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部分不符)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对与原批准用途一致的部分,凭房产证办理土地证。
青岛房改房土地证如何办理
先要原单位申请领取总的土地使用证,参与房改的干部职工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房改单位持房屋销售的协议和房改办的批准文件,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一、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二、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
三、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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