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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们注意了:这些小区车位才是归您所有的

  去年,首例业主委员会因为停车位和开发商打官司获得胜诉,“小区部分车位归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租售”,但需要注意的是,小区里的车位并非都属于全体业主,有些车位,开发商、物业是有权处置的。下面我们看看哪些车位是归业主所有的。

  一、按公建分摊给全体业主的地下停车位

  一般来说,地下车库与本楼是一体的,因此本来就应是本楼主所拥有的。另外,因为楼下土地权是整栋楼业主共有的,所以整栋楼下土地使用权也是归业主的。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全体小区业主的,那么从法律上讲停车场产权就应是归于全体业主的。

  二、公共场所修建的车位

  根据《物权法》中的规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小区地面停车位是利用小区公共用地设立的,那么它就应该是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拥有的,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均是无权擅自出租或出售的。

  三、地下人防车位

  在通常情况下,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均归国家所拥有。也就是说,地下人防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用于停车的车位,因此它既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是属于国家所拥有的,当然了,业主也是有使用权的,只要业主你缴纳相应的管理费即可使用了。

  但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车位是归业主所拥有外,以下几种车位还是属于物业所拥有的。

  1、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

  建立在小区建筑区规划建设车位的地方的车位,一般来说它的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拥有的。因为在规划之初,该地块就被规划设计为车位,没有计入业主的购房面积之中,所以在交易前就是属于开发商所拥有的。

  不过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这种车位,业主们也可以使用。不过需满足一些条件,即业主可以在入住后,通过购买手段获得,并拥有个人产权。

  2、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

  一般来说,地下车位所占用的面积如果没有被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之中的话,那么这部分车位的产权就是属于开发商所拥有的。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

  3、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

  小区车位听得不少,可什么是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其实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可以简单理解为我们常说的地下室或者私人车库。根据房管部门的核算方法,对层高大于2.2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因此业主在购买时可以单独取得所有权。

  虽然法律对于停车位所有权有所规定,但实践中却出现了不同情况。有的开发商会宣传对未售停车位只卖不租,甚至规定“不买停车位不让业主进小区”,这使得很多车辆难进停车场,小区外道路则车满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