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的租房新政?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北京是很多人向往的地方,随着北京的发展,怀揣梦想的人都想要来到北京闯荡一番,但众所的是北京的房价很高,要想在这里买房子不是很现实,而随着公租房政策的出现,人们的租房问题逐渐得到解决,但是随着每年的政策不同,我们也应该随时的了解北京公租房的租房新政以及公租房的申请流程的知识。
北京公租房的租房新政?
北京公租房如今提出了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家庭的信息将记入不良信息档案,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如若5年后再次申请且取得备案资格的,应以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为主。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1、首先,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一旦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一般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联合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的过程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通常情况下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相关规定表明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上报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这时候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当我们跟随小编对北京公租房的租房新政?公租房的申请流程的知识学习了解后,我们才发现其实在北京申请公租房要比其它城市严格一些,因为北京是国际化大都市,要想在这里申请上公租房就可以在这里扎根了,尤其是外地的朋友,希望上文小编的介绍可以帮助到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