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有哪些?宅基地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现在城市内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很多人都不能接受,就想去农村居住,大部分人都想去购买宅基地,然而宅基地只有村内的盖章,并没有国家盖章,所以交易起来比较复杂,而且很多人在购买宅基地时都出现了反悔的情况,毕竟宅基地所包含的隐患不小,而国家近期也推出了新的政策,下面就跟在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宅基地买卖政策有哪些?宅基地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宅基地买卖政策有哪些?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宅基地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因为根据《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宅基地买卖政策有哪些?宅基地转让是如何规定的?的介绍了,宅基地买卖没有那么简单,不像城内的楼房一样,宅基地交易时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通过审批后才能进行产权变更,大家在办理前一定要考虑清楚,还有就是产权的问题,一定要谨慎处理,避免日后出现产权纠纷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