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房源申请条件?如何申请公租房?
深圳的外来务工人口和当地买不起房子的人还是有很多的,这是形式所逼,但是在这种高房价的情况下,政府出台了公租房的房源,这让很多人重新燃起了拥有自己住房的希望,这个时候我们就要了解一下深圳公租房房源申请条件?如何申请公租房的知识,它能帮助我们顺利的申请到房源。
深圳公租房房源申请条件?
1、深圳公租房房源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公租房房源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3、公租房房源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公租房房源申请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5、公租房房源申请在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如何申请公租房?
1、申请公租房需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4、申请公租房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公租房的申请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也是需要先提交资料然后进行审核的,一步步的走才可以,没有人能一步就到位的,但是要想顺利还是需要窍门的,那就是认真的学习一下上文小编对深圳公租房房源申请条件?如何申请公租房的知识介绍,对你会帮助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