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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到“凶宅”,法院判了!如何才能避免买到凶宅?

  近日,有一起房产纠纷案件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据悉,一对夫妇刚刚付定金买了二手房,却被人告知房子中前不久有人过世了。买家退房遭拒后,把中介起诉到了法院。针对该隐瞒重大事实的房屋买卖合同,法院最终判决予以撤销,并责令返还购房定金及中介费。那么作为购房者,如何才能避免买到凶宅?买到凶宅后能申请退房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才能避免买到凶宅?

  1、多向邻居打听。很多购房者买房后发现是凶宅多半是听邻居们说的,为了规避这一情况,建议购房者买房之前就先到小区内“暗访”一番,可以问问周围的邻居了解一下房屋的历史,与邻居热络起来建立感情,发现房屋“身家清白”后才可最终敲定。

  2、写清合同细则。当然了有的人前期调查好了但后来发现是凶宅,这又该怎么办呢?建议大家从一开始就在合同的约定中下工夫,写清如证实是凶宅可合理退房并获得相关赔偿等细则,以确保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为日后的维权奠定基础。

  3、查查凶宅信息。目前某些城市的房产中介公司已正式建立了凶宅数据库,可能个别地区的凶宅数据库还没有。但是只要购房者够细心,还是可以利用网络搜集武汉的凶宅信息的,建议购房者们买房前不妨多打听一下“小道消息”,适当“捕风捉影”一番,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防患于未然。

  买到凶宅后能申请退房吗?

  能退。如果因隐瞒事实而使得购房者买到凶宅是可以退的,违背诚信原则合同可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或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对此,建议买房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补充条款,就“凶宅”问题约定违约责任。此外签订合同之前,应多方面通过居委会、派出所、周围邻居、社区论坛等了解房屋情况,以免误买“凶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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