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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中介费怎么收?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在成都这些大城市租房子确实要考虑很多因素,包括租房的过程以及租房的注意事项、可能存在的陷阱和风险等等。有些人可能会选择中介公司来帮忙,那么也要了解成都租房中介费怎么收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如果找到费用比较低的中介公司,可能租房的效率会不太高。

  成都租房中介费怎么收?

  1、房中介费收取多少依各地惯例而定,收取方式也是,有的只向租客收取,有的同时向租客与房东收取。有的城市是房东与租客各出月租金的35%作为租房中介费。

  2、也有房东与中介商谈后,将房租提高,以免去房东的中介费。还有一些城市的租房中介费一般是租客与房东各付月租金的一半,也就是说租客需要支付半个月的租金。但如果是短租,房东可能不愿意出那一半,这时就得租客全付。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1、《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2、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3、不是说房东不能卖房子,而是说房东卖了房子以后不能把租房者赶走。法律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子还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租客遭到业主逼迁,记得要维权。

  上面的内容是成都租房中介费怎么收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如果大家想要租房子,那么应该要考虑清楚各种租房的途径,找到一些正规的途径,那么就能够减少个人纠纷的风险。另外如果觉得租房子很麻烦,可以选择当地比较近的中介公司,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还是会有很高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