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二手房交易房东违约如何应对?哪种情形构成违约?

  现在房价贵是一种常态,二手房因其综合性价比高的优点备受购房者喜爱,但是现在的二手房市场交易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交易途中违约的情况比比皆是,所以合同中的相关协议内容就至关重要了,大家要多做违约情况的相关了解,以备不时之需,今天小编就来讲一讲二手房交易房东违约如何应对?哪种情形构成违约?

  二手房交易房东违约如何应对?

  如果大家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房东无故违约的情况,应该及时想办法应对,由于对方造成的损失一定要提出合理的赔偿,来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失。

  1、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等因素予以确定。

  哪种情形构成违约?

  1、契约即法。双方就房屋交易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卖方收取定金后,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拒绝继续履行,不仅有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且同时仍需继续履行。

  2、在买方支付购房款情况下,卖方并不当然享有解除合同权利,合同亦不当然自动解除,卖方未依法履行通知或催告义务情况下,将房屋另售他人,可能会被认定“一房二卖”、根本违约,而承担相应责任。

  3、二手房交易双方约定就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的,双方应先核实是否符合公证办理的条件,如未取得房产权属证明的房屋,虽可进行合法交易,但却可能无法办理公证,在此情况下如何履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反悔,都有可能构成违约。

  4、卖方为赋予自己不受限制的自由解约权利,约定“赔偿同等已付购房款后可解约”,在收受购房款并为交付已数年,但始终未过户情况下,诉请依约解除,可能不会被支持。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带来的关于二手房交易房东违约如何应对?哪种情形构成违约的全部内容,如果在交易双方已经签署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卖家却突然反悔不想售卖房产,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的。如果大家在交易中也遇到了这种情况,不要慌张,先进行协商看事情是否有转机,如果不然则可以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