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主要就是地区关于土地增加税收的政策,但是土地增值税的交纳主要是会按照具体的办理条件来进行收取,在我们来进行交纳土地增值税的时候,一定就是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来进行交纳土地增值税和办理相关的手续,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具体情况。
陕西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
1、土地增值税无论预缴还是清算,计税依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包含在开发成本中的,可作为扣除项目进行扣除,如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不再作为扣除项目计算扣除。
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实际缴纳的税金数额(不包含增值税)填写、营改增后,在税务总局未作进一步明确前,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照各地税务局原规定执行。
3、营改增后在税务总局未作进一步明确前,土地增值税清算方法未发生变化,仍按照各地税务局原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分三类进行: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
陕西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
1、纳税人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2、纳税人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
3、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而且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以上就是对陕西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以及陕西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的相关内容。如果是对于土地增值税不是那么明白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到当地的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具体关于交纳土地增值税的规则以及细则,希望大家能够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