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收房时这八个细节一定要注意
随着众多商品房项目的批量交付,因收房而产生的房屋纠纷也越来越多。业主朋友在收房前有必要多了解些收房知识,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那么在具体收房时,业主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收房时业主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收款收据,有的还要求提供契税缴纳发票。业主一定要注意以下这些问题:
1、各种收房资料要齐备
业主到现场收房时,必须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出具的关于住房面积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的报告。
2、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
收房时和开发商共同进行验收交接工作,主要包括所交付的房屋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和门窗等是否和合同的约定一样。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发现问题这些便都可以当面注明,并书面约定开发商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
3、未收房不应提前缴费
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在业主收房前会要求业主先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这时业主一定要在收房后才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并付费,业主还未验房,还没入住享受物业服务,不应提前缴费。
4、签收房文件时“留一手”
有些开发商在交房时要求业主必须把一些配套费用交齐后才让业主进新房查看。在此建议,在签合同时应约定交房时应先验房然后再签收房手续。
5、仔细查看《备案表》
按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而一些开发商却用一张《备案表》来应付所有的项目,所以业主收房要注意这一点。
6、契税不能代收
一些业主还收到过代征契税的通知,开发商要求要缴纳契税、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印花税等费用以后才能办理相关产权证明。如果由开发商代交契税,购房者可能直接拿不到发票,这里要谨慎,避免使自己的资金面临风险。
7、物业费不能垫付
还有些购房者在交房通知单上发现,开发商除要求业主先缴纳一年的物业费才能领到钥匙外,还被要求缴纳物业费、照明费、装修管理费和装修垃圾外运费,才能办理收房手续,这时千万别轻易交钱。
8、面积误差超过3%应由开发商埋单
由于最终房屋面积和合同面积不同的事时有发生,法律对此也有相关规定。按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规定: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以上这些收房时要准备的材料和要注意的事项知识,你是否已经清楚了呢。未寸绸缪做好收房知识准备,相信你在收房环节会更加轻松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