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的纠纷有哪些?如何解决?
随着房价的高涨,商品房的买卖涉及到数额也越来越大,而由此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一旦出现纠纷,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法律知识的缺失,往往是购房者一方受到很大的损失。那么,面对各种商品房买卖纠纷购房者该怎么办呢?
一、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下列各类纠纷均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也是比较常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几个类型:
(1)不能正常交付
交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造成交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本身怠于履行的因素,也有行政主管机关强制变更规划、采用新型配套设施等开发商不能控制的原因。开发商交付房屋,购房人是有权解除合同的。
(2)“一房二卖”
由于两份合同涉及的标的为同一房屋,而开发商已将房屋交付给其中一份合同的相对人,该违约行为致使另一份合同的相对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房屋质量低劣
包括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使用后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情形。
在上述情形下,《解释》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了买房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于买房人来说,在接收房屋时一定要查验开发商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书、工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对交付的房屋进行验收。
(4)房屋面积误差
《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的,买受人享有解除权。
二、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的途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的主要途径包括:
(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
调解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商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3)仲裁
仲裁是指商品房买卖纠纷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由该仲裁机构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4)诉讼
诉讼是指商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以仲裁和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所作的裁决书和判决书是由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确认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