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房拆迁标准,公房拆迁政策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因为公产房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只能以承租人的身份参与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事宜,所以当涉及到拆迁的话,大家还是有必要进行详细了解的。那么,天津公房拆迁标准是什么?天津公房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天津公房拆迁标准
在天津,拆迁中的补偿实际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天津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迁房屋有拥有权的人),另一种是天津被拆迁人对承租人的补偿。两种补偿体现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
对天津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天津承租房屋的,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天津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天津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天津公房拆迁政策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权人。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天津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
3、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天津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居住权的对价。
天津公房拆迁标准是什么?天津公房拆迁政策是怎样的?这下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吧。需要注意的是,在公房拆除之后,承租人需要自行安排过渡房搬迁,在不违反公房经营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优先与房产经营管理部门,按照安置房屋租金标准签订租赁合同/2050801“target=”_blank>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