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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什么条件?要交哪些费用

  房屋过户一直以来都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只有过户以后我们才能办理各种手续,办理手续以后,才能证明我们合法拥有这套房屋,所以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一下长宁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什么条件,长宁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长宁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什么条件?

  1、经济适用房的房屋转让存在一个年限的限制,如果是已经购买过了、经济适用住房在住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未住满5年的家庭,可以以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单价出售给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2、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属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同时由出售人按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3、在买经适房的朋友有一点值得注意,尤其是要进行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业主注意,但是要提醒大家,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长宁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2、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公证费高300元、如果经济适用房是5年之内的话,购房者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购房者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3、如果经济适用房是5年之外的话,购房者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其中有一点提醒: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了。

  上边的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了解的长宁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什么条件,长宁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相信大家看过以上内容以后对于具体的费用比例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这样在我们过户缴费的时候准备好相关的证件材料直接去税务部门办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