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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房产登记条例,房产登记管理办法

  房产登记,简单来说的话就是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国家为了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地产的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但是仍有很多人对贵阳房产登记的相关事宜还不太了解。那么,贵阳房产登记条例有什么?贵阳房产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

  贵阳房产登记条例

  1、在贵阳,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权属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2、在贵阳进行房屋登记的时候,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3、在贵阳申请房屋登记的,贵阳的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4、贵阳的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贵阳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贵阳房产登记管理办法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本办法。

  2、在贵阳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贵阳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3、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的房屋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4、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贵阳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

  5、房屋登记簿是贵阳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6、贵阳的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贵阳房产登记条例有什么?贵阳房产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这下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