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可以过户吗
申请经济适用房是有很多限制条件,并不是全部的人都能申请,所以大家真的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下这些政策问题,那么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烟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烟台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相信大家看过以后能够了解的。
烟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另外,经济适用房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各地略有不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3、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烟台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
1、烟台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的,需要买家,也有购买经适房的资质,在本地申请过经适房,然后双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经适房过户,过户后,住房性质没有改变,还是经适房。
2、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
3、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烟台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相信大家看过本篇文章以后,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以及过户的问题会有一定的了解,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过户的时候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