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征收机关是哪个部门
简单来说,土地增值税就是指转让房屋而而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那么,北京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北京土地增值税征收机关是哪个部门?
北京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1、按照《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的有关问题公告》(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9号)第十三款的规定:关于确定北京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定征收率的问题:
(1)普通标准住宅的核定征收率为6%;
(2)非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的核定征收率为8%;
(3)无法准确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的,核定征收率为8%。
2、按照《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的公告》(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8号)第十一款之规定:纳税人在存量房转让环节,无法按照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8号第九条据实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北京的主管税务机关按8%的核定征收率计算征收,并出具《存量房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北京土地增值税征收机关是哪个部门
1、在北京,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该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北京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以上地区的,应该按照房地产所在地分别进行申报纳税。
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北京的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北京的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北京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北京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北京土地增值税征收机关是哪个部门?这下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吧。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是要按照一定的征收标准来进行,不同的城市在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时候,具体征收率也有差异,建议要根据当地政策来进行交纳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