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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房买卖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公房都是原单位已分配的方式分给本单位的职工居住,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逐渐的单位就会按照成本价售房给本单位的职工。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北京公房买卖流程是什么,北京公房买卖需要什么材料,这样大家以后在买卖的时候就可以更加方便快捷。

  北京公房买卖流程是什么?

  1、北京公房买卖流程:公有住房承租人在落实受买人后,先按当时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与公有住房的权属人或受托人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即可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

  2、双方当事人在《出售合同》签订后的三十天内,应持《出售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过户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交易过户审核手续。

  3、在收到经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审核的《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过户审核表》(简称《过户审核表》)后,持《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及《出售合同》、《过户审核表》等有关资料向公有住房权属人或受托人办理购房手续,并交纳公有住房购房款项和首期房屋维修基金。

  4、当事人凭《过户审核表》及有关资料按规定分别向财税部门和交易核心交清全部税费或保证金后三天内,凭税费或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关资料向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权证。

  5、买卖双方当事人凭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公房上市出售已受理权证变更通知》,向原公有住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

  北京公房买卖需要什么材料?

  1、北京公房买卖需要转让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出让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共有产的,共有权人需一并前往办理,不能到场的,需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是单位的需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法人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校验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4、是个人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出让方需提交房屋权属证原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校验原件);产权登记申请表、房地产转让合同;其它必要材料。

  以上的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北京公房买卖流程是什么,北京公房买卖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在卖的已购公房中,还有没有办理下产权证的,一定要是核实是不是能办理下产权证,能不能建立楼盘编号。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姓名、地址和房权证不符,一定要核实能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