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商品房不能购买
实践中,不仅一些房屋不能进行租赁,同样的一些也是不能够买卖的。而要是不小心购买到了这样的商品房,那么者就有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了。那到底怎么样的商品房不能购买呢?
一、怎么样的商品房不能购买?
1、出卖人未取得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处理方式:应当认定(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当事人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处理方式: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约定以其为生效要件的,从其约定,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并接受的除外)。
3、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给第三人。处理方式: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处理方式: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5、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处理方式: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6、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处理方式: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7、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补偿屋的事实。处理方式: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8、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9、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10、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吗?
1、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属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比如说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形下就与购房者订立,向类似这种在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相应手续下订立的合同,应属于,作为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房。
2、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购房者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到了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交房或入住通知。一般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3、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
4、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安全存在隐患,房屋的质量是重中之重,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通过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影响居住等。
5、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若双方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营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者入住多年也无法取得。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这几年因为房价炒的很热,开发商想尽办法销售房屋,因此这个市场也比较混乱,其中有很多商品房不能购买,但是有很多人还是被忽悠了,直到后来发生了纠纷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当然我们也不必慌张,可根据每个人不同的情况,选择适合的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