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当中,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仍然拒不履行协议条款,或者找出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那若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呢?

  一、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示只要改变一些交易条件,就同意继续履行协议。

  2、如果合同中确有约定不明的地方,应当和对方认真协商,重新达成补充协议,解决因为约定不清无法履行的问题,建议在协商补充意见时,如有可能尽量邀请律师或专业一起办理比较稳妥。

  3、如果对方执意违约,什么道理都清楚,但就是不想履行合同,有的甚至明确表示,要以承担的形式。对这种情况,建议尽快起诉,没有别的办理,拖延对买方没有任何好处,得到法院判决后,通过才能迫使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法院对当事人违约这种事是会主持公道的。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是买方起诉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配合办理的话,买方在起诉的同时,一定要办理查封对方房产的手续,从法律上限制对方转移房产,否则对方如果提前将所售房产另售他人,买方即使得到法院支持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也会因为无法履行而最终得不到房产。

  如果买方要求对方退还已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的,也应当查封对方的房产,这样可以确保法院判决之后能够顺利履行判决内容,切实保护买方的利益。实践中得到判决,却没有能到执行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

  二、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算?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订完毕,这对双方来说都有法定的约束力,可是愣是有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话,此时对方的行为一般是构成了违约的,那么就需要实际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就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