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租售同权的租房者是否能真正能享受“同权”?

  最近楼市被一则新闻给搅动了,各方争议颇多。一个新事物出来,肯定要找几个试点进行验证。人民认为,“新市民”子女入学可以带来好处,“”将降价,也平抑了房价。但也有观点认为,这一提法只是字面上的“同权”。那么,租售同权的租房者是否能真正能享受“同权”?

  一、租售同权的租房者是否能真正能享受“同权”?

  有必要先明确下什么是“租售同权”,就是租房者和房屋持有者同样享有房子带来的一切权利,包括备受关注的等。简单来说就是,以前上学看,没有房产证想上学没门儿。现在这样调整后,只要你在片区内有租房协议就可以了。这只是普通人的简单理解而已!

  如果这个政策就是这么简答就好了,但是,实际情况是,不是学位房,“学位”稀缺,你租房在这个学校的片区内,只是获得了“申请资格”,能否被录取顺利入读,就要看前提了。“前提”就是你的排队和积分情况,而对于租赁家庭来说,这两者都是不占优势的。换句话说,你住在学校片区内,可以提交申请入学,但是能不能被录取,还是未知数。如果不被录取,还是和以前一样,去上民办学校或者是其他学校。

  现在明白了吗?房产的红利不是单个政策就能落实到租房者的身上的。很简单,优质资源太少了,因为者的孩子都未必能够全部确保进入理想学校,即购房者还没真正“同权”哪。

  作为普通百姓,非常欢迎这样的政策,也强烈支持这样的政策越来越多,更希望能够在落实的时候再完美一些。“租售同权”是把“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一概念进行的具体操作和落实,也是想让更多人平等的享受社会优质资源,也能够抑制房价。

  对于老百姓来说,无论什么样的外部环境,至于还是租房,关键还是看自己的经济实力。

  二、租售同权详细条文的内容包括哪些?

  1、做大租赁供应市场,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商住同权。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按照民用标准实行。贯彻落实去年六月三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的描述“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2、减税,只要租赁就减税。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必须落实政策支持。

  三、租售同权细则是什么?

  大城市拥有的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不再是产权人的专属,承租人拥有同样的权利。那些曾被大城市高房价羁绊住想要逃离的刚需族,那些想给通过换房给孩子更优质教育的改善人群,都可通过租房解决问题。

  在严格的限制措施下,40年产权的商住房一个月前在曾成为不少购房者的痛点。税费和涨幅也让一些投资客对它心存顾虑。但现在只要拥有商业住房,不仅可用于租赁,还可以享受住宅的配套资源。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计算缴纳。职工提供备案证明和发票申请提取,月提取限额提高至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2倍的40%。对符合条件的群体提供租赁补贴。”这些政策在给出租人和承租人提供了双向的优惠和便利。

  作为重点城市,成都租售同权细则是由中央直接下发的文件,由各地政府监督实施的。该项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抑制房价的上涨,给出租人来带来了经济利润,给承租人带来了与本地人同等的待遇,承租人的孩子可以在租赁租就近上学,也可以享受等其他福利待遇。

  通过阅读我们可以发现,目前人们对于租售同权的讨论出现了两种各种不同的声音。一方认为房价会被抑制,另一方则认为房价将会在此被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