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北京申请条件?北京公租房买卖政策?
公租房主要是提供给住房比较困难的年轻人的一种选择,是属于一种保障性的房屋,不过现在国家也出了很多的新政策,因为房价比较高,所以大家都会问公租房可以买卖吗,这是比较热门的一个话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公租房北京申请的条件有哪些以及北京公租房买卖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租房北京申请条件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特别提示: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北京公租房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二、北京公租房买卖政策
根据我们国家的宪法规定,公租房的所属权应该归原来的房主所有。自住房和公租房应该采取不同的方法处理。北京市出台的房屋腾退计划就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的群众的住房问题。单位或者个人随意挤占私人住房的,必须要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如果占用的单位和其他的单位交叉使用,那么现在占据房屋的使用者应该自动退出。
后来者不可以以任何借口推辞,如果出现了问题,那么双方要自行解决。机关单位或者领导干部占用私人住房的话,应该尽早完成退房,不可以出现拖延的情况。工厂、企业占用了私人住房的话,要按照相关的计划做到分批退房。如果占用的是华侨或者三高人士的住房,必须要尽快将房子退还给原房主。
原来的房屋如果经过了翻修,改成了经营生产用房,那么必须要解决原房主的住房问题。原来的房屋应该由占用单位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收购。
上面就是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有关公租房北京申请的条件有哪些以及北京公租房买卖政策的全部知识,北京的公租房主要针对的对象就是北京市中低收入的困难家庭,如果想要申请公租房的话,就必须要对公租房的相关知识有所了解,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希望以上的文章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