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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调整,低降至20%

  4月27日起,西安将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审批流程,对无资金安全风险且在正常范围或规定内的业务,直接办理,取消审批。对超出正常范围或规定之外的,履行审批程序。

  调整个贷首付比例低为20%

  西安调整个贷首付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含)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已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

  对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住房的:

  1、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

  2、建筑面积90-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为30%;

  3、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50%。

  同时放开180平方米以上面积住宅类房屋限制。

  ■相关动态:年内或将开展组合贷款业务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着力提高个贷率和使用率,大力推进组合贷款试点,力争年内在全辖全面开展组合贷款业务。

  西安公积金贷款后不能再提取可办理冲抵贷款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的规定,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即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