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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解析:首套和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买房贷款的时候,银行对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利率有区分,二套房的首付、利率成本要更高,那么,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常说的“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又是什么意思呢?

  一、首套二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认房又认贷

  既要调查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有无房产,又调查银行征信系统有无住房贷款记录,只要其中一个有记录,都不能算首套房。以北京为例:名下有一套房产或者有住房贷款记录,无论贷款是否还清,再买房都算二套房。

  2.认房不认贷

  只调查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有无房产,不看贷款记录。

  3.认贷不认房

  只调查借款人在银行征信系统有无住房贷款记录,不看名下是否有房。

  在这三种说法中,就属“认房又认贷”最严格,因为要同时审查借款人的住房和贷款情况,在限购政策收紧的大背景下,很多城市都执行的是“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不过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限购政策。

  注意: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已婚、有子女的情况,都会影响到房屋套数的认定。接下来,在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下,小编为大家举例说明。

  1.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买房

  正如之前所说,无论是收入、征信、还是首套房、二套房认定,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银行在审批贷款的时候,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离婚的要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买房的话,会被算作二套房。

  小明和小红虽然户口不在一起,但是已经在民政局登记注册,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即便小红名下没有住房,银行在审查的时候也会看小明名下的住房和贷款情况,既有住房又有贷款记录,再买房肯定算二套房了。

  2.离婚后以一方名义申请贷款买房

  上面是典型的假离婚买房的套路,早些年,有人的确通过这种方式躲避了限购政策,不过,自从限购限贷政策收紧后,很多城市针对假离婚买房出台了限制措施,比如北京,规定对于离婚一年内的房贷申请人,再买房仍然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再比如成都,规定夫妻离婚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想通过假离婚买房是行不通了。

  3.卖掉旧房贷款买新房

  很多早些年买房的家庭,由于家庭成员的增加,有了换房的打算,以前认房不认贷的时候,只要还清贷款,卖掉套房,再买房仍然算首套房,但是执行“认房又认贷”以后,这样操作,还是被算作二套房。

  4.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申请贷款买房

  要知道,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属于一个家庭,银行会审查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情况,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也会查父母名下的住房、贷款情况,他们这样操作,依然会被算作二套房。

  为了堵住父母借子女名、或者子女借父母名买房的缺口,有些城市专门出台了政策,比如成都,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能作为单庭购房,也就是说,父母跟成年子女在一个户口本上,属于一个家庭,所有家庭成员同时受限购政策影响。

  不同的城市有着不同的限购政策,建议大家买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的限购政策,看看到底是哪种认定标准,以便做好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