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会签订购买合同,那么购买合同在签订时会需要我们签订居间合同,那么居间合同是什么呢?而且我们在签订居间合同时有哪些应该注意的问题呢,接下来小编来介绍一下有关于房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房产买卖居间合同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它是由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房产中介无关,房产中介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房产中介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房产中介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签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从上文的描述我们不难看出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因此在签订之前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2、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余的所谓垫资费、看房费、跑腿费等等都属于“黑收费”。根据相关规定,买卖中介费不超过成交价的2%,也就是说对于买卖其中一方,只能收取1%的中介费,另外要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的支付条件。
3、明确买卖双方资料。这个方面主要是出卖方,需要提供房产证、银行贷款情况、有无司法限制、有无租赁、有无抵押等相关资料(应要求房产中介出具该房屋所在地交易中心房屋产权登记情况,俗称“产调”)对于买方也就是身份证明。
4、一般买方付了意向金,在规定的日期内是不得退意向金的,如在此期间卖方签字确认,并收取了意向金,则转变为定金。那么此时如有变化,则要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所以要格外留心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条,尾款等款项。如果是对方提供的为格式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前,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的“霸王条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
5、买卖过程中各期支付金额、期限及方式都是要注意,一经确认,不按约履行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要量里而行,多给自己留有时间和空间;税收、相关费用等的承担及各类更名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承担;该房屋内是否存在未迁出户口及迁出期限等各项内容均应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另外,若涉及车位问题,也需由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6、交房要明确时间,应约定迟延履行金;设备装修价款如另外作价,则应另签协议,避免多缴税费。户口是交易过户前迁出,同时也需要明确约定具体的法律责任,这个一定要千万注意。
综上所述,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房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应该注意什么的相关问题,关于什么是居间合同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居间合同的签订也是有必要的,所以我们在签订时也要注意相关的事项,这样也有利于财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