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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落户政策,购买房屋60平就能落户!

  青岛市颁布了购买60平米房屋就能落户黄岛的新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

  1、放宽购房落户条件。

  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黄岛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2、推进市区户口自由迁移。

  购房落户黄岛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3、其他落户条件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4〕38号)执行。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除了黄岛落户政策有放宽之外,其他地区的落户条件和方法还是和以前一样,常用的有购房落户、投靠落户、人才引进落户,还有近开始实施的积分制落户;投资纳税落户,复员、退伍军人、部队转业士官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