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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房子不赡养,母亲能否撤销赠与?

  赠与财产是一种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然而在一些情况下,赠与人可能会因为受赠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希望撤销赠与。那么,在受赠人拿了房子但不赡养的情况下,母亲是否有权利撤销赠与呢?本文将从法律角度给出解答。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是有可能撤销财产赠与的。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该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赠与人有权利撤销赠与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权益;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该义务;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受赠人拿了房子但不赡养的情况下,母亲作为赠与人有权利撤销赠与。因为赠与财产是建立在亲情和互助之上的,赠与人对受赠人有一定的期望和要求。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明显违背了亲情和道义。赠与人撤销赠与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和近亲属的权益。

  然而,赠与人的撤销权并非没有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意味着赠与人必须及时行使撤销权,不能无限期地等待。

  在实际操作中,赠与人应当及时向法院提起撤销赠与的诉讼,通过法院的审判程序来解决。法院将会依法审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认为受赠人确实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符合撤销赠与的条件,那么赠与人有可能成功撤销赠与,收回财产。

  需要强调的是,撤销赠与并不是一项简单的过程,涉及到法律程序和法院的判断。因此,在面临类似情况时,赠与人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起来,在受赠人拿了房子但不赡养的情况下,母亲作为赠与人是有权利撤销赠与的。赠与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并通过法院的审判程序来解决。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撤销赠与并非一项简单的过程,赠与人应当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好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