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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征税对象是谁?哪些房产要征收房地产税?

  近段时间,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相关话题一直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近日,中国人大网公开了两份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相关文件,首次详解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幕后信息。一份文件是,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房地产税试点工作草案做出的说明。这份说明提到:“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可以发挥试点对整体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也为今后统一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另一份文件是,人大常委会就房地产试点草案的审议报告。可以说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落地,箭在弦上。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征税对象是谁?

  据悉,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考虑到目前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总体上仍有较大差距,为减少试点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

  为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此次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

  哪些房产要征收房地产税?

  不同房子的征收方式不一样,商品住宅、写字楼、农村宅基地住宅等区别对待。这方面,试点说明给出了相对详细的分类定位: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考虑到目前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总体上仍有较大差距,为减少试点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为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此次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

  试点说明明确了三点:

  一是农村宅基地及其上的住房,不在征收之列。这也好理解,几乎所有农村房产都是自住房产,而农民收入相对微薄,与城市有房一族有着天壤之别,向宅基地征收房产税并不现实。

  二是写字楼、商铺等非居住房产,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这里的背景是,早在1986年,我国就已出台房产税相关条例,对经营性房产开征房产税,而自住房产则在豁免之列。作为非居住用的房地产,商铺、写字楼,开征房产税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写字楼房产税一般按照租金的12%进行征收,未来大概率仍旧沿袭这一模式。

  三是居住用房产,即商品住宅、商住公寓等,则是这一轮主要的新增征收对象。根据官方此前透露的信息,这些房产的房地产税将会按照评估值征收。由于房地产税是持有税,按年征收,只要拿着房子就要纳税,累积下来不是小数字。假设某地房地产税率为1%,500万评估价的房产,每年就要缴纳5万房产税,10年就是50万。

  看到这里,关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征税对象是谁?哪些房产要征收房地产税?”的疑问相信您已经有了答案。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落地有着重大的意义,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也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让我们期待政策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