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重墙被砸1.6亿赔款谁来出?相关损失赔不起怎么办?
承重墙被砸1.6亿赔款谁来出?近日,关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多名小区业主报料的,健身房老板拆穿了小区某栋楼承重墙,造成小区整栋居民楼的住户被疏散的事件,在网上引发了公众热议。据悉,该事件导致200多户居民无家可归。另有居民透露,此事件总计损失大约一亿六千八百多万。不过,具体损失金额官方还没有下定论。那么,如果造成了大额损失,到底该谁来赔偿呢?相关损失赔不起怎么办?
承重墙被砸损失谁来担?相关损失赔不起怎么办?
从民法上说,违法装修给其他住户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违法装修者承担。双方可以对损失赔偿额度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受损的住户可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应该赔偿的金额。
不过,万一违法装修者的财产无力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就算把房子卖掉也赔不起,那怎么办?此时,可以考虑由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毕竟,作为装修人员,他们理应更熟悉房屋装修的安全要求,其无视法规的规定,野蛮施工,带来安全隐患,给其他户主造成损失,应该赔偿。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他们将面临被业主申请强制执行的局面。
此外,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承重墙被砸,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民法典》1198条第2款,“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1198条第2款,“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看物业公司在承租人装修前、装修中有无履行提示、巡查、制止、报告等监管责任。
若物业公司没有尽到提示和制止义务,根据《民法典》1198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就其代为赔偿的金额可以向直接责任人(承租人/装修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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