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贷”需搞懂的几个法律问题,哪些情况不适合提前还房贷?
去年以来,各地房贷利率都呈现了持续下调趋势,很多在利率高位贷款买房的人坐不住了,纷纷开始加入“提前还贷”的行列。“提前还贷”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还需搞懂的几个法律问题,另外,还有哪些情况不适合提前还房贷?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提前还贷”需搞懂的几个法律问题
据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提前还贷”别跟风,搞懂这几个法律问题再决定:
1、调控银行房贷利率是否属于情势变更呢?
首先,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合同属于借款合同,房贷利率在一定范围内的调整波动并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继续履行合同不会造成显失公平的情况。其次,按揭贷款通常持续时间较长,除固定利率外,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预见未来的调控贷款利率的可能性。此外,民法典中也明确将商业风险排除在情势变更之外,所以在商业活动中,未达到异常变动程度的供求关系变化、价格涨跌等而产生的损失不适用情势变更。
2、想提前还款违约吗?需要支付银行违约金吗?
提前还款是否构成违约需要根据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等来进行判断。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还贷的违约责任条款,那么提前还贷则不构成违约,也无需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提前还贷为违约行为,约定了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借款人提前还款则可能构成违约,需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双方协商未果,银行仍拒绝提前偿还房贷,想起诉的话应如何提出诉请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可见,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对提前偿还贷款的情况进行约定,也未能协商一致,那么在不损害银行利益的情况下,银行不能拒绝老李提前还贷。
哪些情况不适合提前还房贷?
1、享受公积金贷款和七折利率的贷款客户不必急于还款。因为目前七折的5年期贷款利率低于5年期存款利率,客户把这些钱存入银行收益要比提前还贷合适。如果这样的客户提前还贷后再贷款购房,银行将按最新的贷款政策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1倍,借款人将得不偿失。
2、等额本息还款已经超过5年,贷款早期还款中大部分为利息,超过5年再提前还款,可以说本金更多,所以从资金利用的角度来看,可以考虑其他投资渠道,特别年收益率超过银行房贷利率的渠道。
3、客户如果手头有其他更好的投资理财项目如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等,或者做生意的买卖人,手里需要流动资金,如果投资收益率高于贷款利率,则没有必要选择提前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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