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婚前财产要做公证吗?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离婚已不再是一种罕见的现象。在离婚时,财产分割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尤其是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那么,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婚前财产要做公证吗?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1.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且取得房产证的,属于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这个问题比较简单,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婚后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构成的房子,即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个人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共同还贷,婚后房屋增值及共同还贷部分应如何分割?
如果是婚前办理按揭支付首付、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及共同还贷的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这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明确具体情况再进行分割。
例如,A和B在婚前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购房时A支付了首付并办理了按揭贷款,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时,需要根据该房产增值部分及共同还贷的部分进行分割,但是如果A和B之间存在其他协议,也需要遵循协议进行分割。
二、婚前财产要做公证吗?
婚姻登记处是不会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登记和公证的,但是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前对各自的财产进行公证,以便在离婚时能够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避免争议。
总的来说,在离婚时房子的分割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但是要注意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和婚前共同还贷、婚后房屋增值及共同还贷部分的区别。同时,建议夫妻在婚前对各自的财产进行公证,以便在离婚时能够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