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购房定金被“吃”,保护财产安全
购买商品房之前,购房者都会选了又选,为“占”住房子,往往需要先交一万到两万元的定金,签下“认购书”。而后开发商会给购房者一周左右的时间付全款或交首付并办理按揭贷款。然而,对于要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者则需要注意了,您一定要在交定金前确认自己能否顺利在银行办下贷款来,否则,您交的定金就具有风险了。
不予放贷的原因
银行拒绝个人房屋贷款申请的情况主要分为三种,个人原因、开发商原因以及政策风险等。
个人原因:主要可能是借款人有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还款能力达不到放款条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而对于二套房贷的个人,也要核查其个人是否还有贷款未缴纳完毕。
开发商原因:一般情况如果开发商存在不具备开发条件、开发商的开发手续不完备或者开发商有严重的信用问题或者开发商有重大诉讼影响其偿债能力等情形,也会被银行拒绝申请贷款,因为此时开发商不具备保证担保的能力。
政策原因:所谓政策风险,可能是由于金融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使贷款人出现达不到申请条件,终被银行拒绝贷款的情况。
一手房的认购合同和买卖合同都属于格式合同,开发商一般是不会跟客户建立某种约定的。所以客户在交定金认购房屋时要谨慎些,如果自己不放心,好先向开发商指定银行委托的按揭服务机构提供一份详细的说明材料,让其请银行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高贷款额度,再交定金签认购合同。
其实购房者无论是签订认购合同或者是房屋买卖合同,对于自己的相关利益,一定要在之前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尤其是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因为看不到实体建筑,不免会在建成之后出现与开发商之前承诺的条件不符,因此,只要之前将相关承诺写进合同里,就会免去之后的很多纠纷问题。
另外,在出现纠纷时不要轻言诉讼,一定要先做好充分调查取证并认真研究合同和法律规定,好向律师咨询和请教,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