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业主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住房有些共有建筑面积需要分摊,有些不需要分摊,购房者一定要清楚这些,谨防财务损失。

  业主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1、建在本幢内或幢外与本幢相连,为多栋服务的设备房、值班警卫室;建在幢外,为本幢或多幢服务的设备房、值班警卫室、管理用房。建在幢内或幢外,为他幢或多幢服务的变(配)电房、水泵房、消房控制室、电信设备防、值班警卫房、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用房、市政设施用房、为社区服务的公共用房等。

  2、物业管理人员的休息就寝室。

  3、经营性的配套设施用房,如:住宅小区的运动场或游泳池的管理用房、直饮水或温泉水的制作室或泵房等。

  4、住宅小区内或房屋天面上供人们休闲或因景观需要修建的亭、走廊、塔形、绿化等建筑物以及为建筑造型而设,无实用功能的部位。

  5、住宅小区内供多幢使用的公共门厅、门廊、通道、室外楼梯等。

  6、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7、为小区服务的文教、卫生、商业等公益事业房屋。

  8、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

  9、为物业管理服务的防盗窃监控室。

  10、作为绿化、休闲,进入楼梯间的通道等功能的架空层。

  11、按规划批建在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技术(结构)转换层、幢内由本幢各业主供用的“空中花园”以及用作公共休憩、绿化的架空层等公共开放空间的面积,其中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的楼梯间、电梯间以及公共设备用房等作为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外,余者为不分摊的共有面积。

  何为房屋建筑面积、等

  1、房屋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性建筑。

  2、房屋的使用面积,指房屋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3、房屋的套内面积,指成套房屋的周边墙体横切面中线所包围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三部分。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产权面积,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本市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确认。

  5、,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6、自然层,指楼梯间、电梯间、室外楼梯、垃圾道、管道井、提物井、室内烟道等按实际通达的楼层(大于或等于2.20米)计算的楼层数。夹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7、幢,指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

  8、室外楼梯,必须具备楼梯的结构设计,单层大于或等于2.20米者,方可按室外楼梯的有关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以上是关于住房建筑面积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