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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具体的条件?

  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现房(所购现售项目不需在公积金备案,共有产权人于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职工父母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应成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若不参与额度计算,可以成为共同还款人。

  办理地点公积金福田、龙岗、宝安管理部办事大厅受理柜台办理方式先网上预约,再到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1。审批:申请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2。签订合同: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3。发放贷款:符合放款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政策法规依据《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申请材料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3。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4。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认购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5。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开发商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6。贷款申请人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7。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8。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9。指定评估公司的房产询价单(复印件);10。父母做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的,需要提供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12。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13。开发商提供的延期付款证明(如有需提供原件);14。其他需要的资料。

  申请要求的贷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在公积金受理柜台办理业务时需当面签署相关材料,不能由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