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卖房协议不想卖了?卖房协议是否有效?
有些人在房屋交易的时候,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但是因着一些变故,或者房子的,又后悔出售房屋了,但是合同已经签了,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之前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考虑清楚的,因为一旦毁约我们就要按着合同来承担责任。今天,哦小编给您介绍签了卖房协议不想卖了?卖房协议是否有效?
签了卖房协议不想卖了?
原则上按照约定金额赔偿,这种做法显然是自己受损。一般约定的协议赔偿都不低,这是避免一方毁约的做法。不想赔偿大量金钱也可以协商解决,否则只有打官司。
1、如果是正规买卖合同,而且双方已签字按了手印,那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违约责任。
2、违约的话可以和对方协商啊,要是协商不成只能诉讼,但是协议里约定的违约金太高了,可以申请少给点违约金。
3、看看卖方实际交付多少定金,要返还并且赔偿买房双倍的定金的。如果买房违约定金拿不走,不管是什么权属的房子都一样,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卖房协议是否有效?
按照合同,合同写了三个多月的预付期,而且也签字了,合同生效。不卖的话算毁约,需支付违约金。
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对于签了卖房协议不想卖了?卖房协议是否有效?这两个问题的解释,不管我们出于什么原因后悔卖房了,那么我们就有责任和义务按着合同的规定去承担责任,哪怕有点损失也要去行,因为这份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买房可以拿着这份合同去法院告我们,所以,该吃亏的时候还是要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