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现在很多的人都会选择买房,那么在买房的时候会签订合同,这些合同有时候不是直接和卖方发生的,而是中间有委托人或者中介,这些人会从中得到一些报酬,所以这个合同和其他的合同不太一样,这些问题您是否都了解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注意意向金会转成定金
买方在签订合同时虽然支付的是意向金,但卖方一旦认可合同中的交易条件后,意向金就转成定金,但是当意向金转成定金后,如果买方想反悔却没有正当理由,就会失去定金。
同理,卖方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反悔,就会双倍返还定金。
2.注意根据情况约定不同的买卖条件
针对不同的买卖条件,双方要重点防范的风险也是不一样的。
根据买方是否有贷款、卖方是否要用买方的首付还贷等情况,双方应在居间合同中约定不同的买卖条件,通常包括卖方没有抵押,买方也不贷款;卖方无抵押,买方要贷款。
卖方有抵押但其用自有资金还贷,买方要贷款;卖方有抵押但其用自有资金还贷,买方不贷款;卖方有抵押,且用买方首付还贷,买方不贷款;卖方有抵押,且要用买方的首付还贷,买方要贷款六种情况。
3.注意对户口问题做出重点约定
因为户籍的迁入和迁出归公安机关管理,对于迁入迁出的条件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很多是受户籍政策的限制,因此买方无法起诉只能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可是如果卖方不能及时迁移户口,会给买方带来极大损失。
因此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对此问题做出重点约定,比如不及时迁出应当向买方承担多少违约金等。
以上小编的介绍是关于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这两方面,所以现在您应该明白了什么是房产买卖居间合同,在此过程中一定要看清楚每一个细节问题,让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亏损,好了,小编就说这么多吧,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