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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买卖合同,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方便,生活质量,就业问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房屋,那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有很多复杂繁琐的程序,需要我们看房,选房,地理位置,对于户型一个一个的进行筛选。最关键的一个步骤就是签订合同了,那您知道此事该如何处理吗?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解释一下购房买卖合同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购房买卖合同

  一、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二、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三、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将交付或已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的权利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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