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条件?
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除了要缴纳一定的首付款之外,还要和开发商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很多业主缺少一些专业的法律知识,再加上是次买房,所以对于房屋买卖合同都不是那么的重视,最后导致合同签订无效。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当事人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5、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6、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7、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条件?
1、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房屋买卖合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房屋买卖合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7、房屋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的;
8、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的取决于法院的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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