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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签购房合同需注意什么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有一个步骤非常重要,那就是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在发生纠纷时是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购买者一定都要妥善保管才可以。但是仍然有一些比较粗心的购房者把购房合同搞丢了,那么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当发现购房合同遗失了必须找到开发商进行补办,买房都是分阶段的,购房合同遗失想要补办也要分阶段,具体情况具体补救。

  1、未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那么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已做完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

  如果购房者丢失购房合同是在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那么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的消息,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已做完预售登记,已办理银行按揭

  如果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的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使用统一规范的购房合同

  现在网上也有很多购房合同范本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购房者在签合同时,要看是否采用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合同应当选择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要采用开发商自行拟定的合同。

  2、审查有效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3、明确交房日期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4、合同细节一定要清晰

  一般情况下,合同细节不明确是造成房屋买卖双方争议的重要因素之一。即便是使用规范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双方也不得忽视合同细节的各项内容。一定要将合同的各项约定详尽、准确,避免用含糊不清的用语,日后产生纠纷。

  以上就是关于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救的内容,在整个房产交易的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