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物业费收取标准,哪些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买完了房子,很多人的心情都是非常兴奋的,但千万不要觉得万事大吉了,因为我们还要和物业公司打交道,如果碰到了一个不让人省心的物业公司,对于业主来讲将是一个大灾难。无论如何按时交纳物业费都是业主应尽的义务,那么,南通市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哪些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南通市物业费收取标准
南通市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平方米、0.75元/平方米、0.35元/平方米、0.35元/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哪些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1、未交房
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进行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文件不齐全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拒收房屋,物业费用也不产生。
2、未签物业服务合同
如果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也没有与业主委员会签订,那么你就可以拒交物业费。但如果物业公司已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了合同,并没有与业主个人签订,那么你仍需要缴纳物业费。
3、物业资质有问题
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必须经过当地物价局的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物业公司才有资格收取物业费,否则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并可向物价局进行投诉。
4、擅自提高物业费
如果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那么业主就可以提出异议,并拒绝缴纳超过标准的物业费。
5、违规损害业主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收费标准,违法违规收费,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利益的,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对业主的经济过其他方面造成重大损失的,业主可向物业管理部门索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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