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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供暖期起止时间,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

  供暖的问题是很多北方人都很在意的问题,在功能时间方面来说需要大家知道一些具体的时间和规定。那么秦皇岛供暖期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的一些规定是什么,这些内容对于大家了解关于供热方面的小常识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下面小编就来做具体的介绍,让大家知道相关的一些小常识。

  秦皇岛供暖期起止时间

  秦皇岛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5日,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低于18℃,其它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客户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5%。

  热费预收缴时间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4日,对一次性缴清热费的给予5%的优惠;11月5日至次年4月4日为热费收缴期;超过热费收缴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标准加收滞纳金。

  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

  《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

  第十九条供热单位与热用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供热面积、供热起止时间、温度标准、收费标准、缴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管理界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热用户应当按供用热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热费。未缴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缴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缴通知书满15日仍未缴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秦皇岛供暖期起止时间这个问题大家都知道了吧,一般是每年的五号,具体还是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参考的。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有哪些,上述的这些小常识可以多了解一些,对于供热方面的一些规定和小常识可以多了解一下,可以帮助解决一些供热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