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售后公房的风险,售后公房产权纠纷有哪些
房地产市场充满着各种房源,有廉租房,商品房,以及售后公房。大家知道售后公房是指原来是租赁的公房通过房改后,出售给原承租人这部分已经出售的公房就叫已经售后公房。很多事情都是存在风险的,购买售后公房也是有存在风险的。那么,上海买售后公房的风险以及售后公房产权纠纷有哪些?
上海买售后公房的风险
购买售后公房要另外补交土地出让金,买过来以后就是私产。售后公房一般都有产权证,在交易当中只要注意对方有没有产权证就可以了。公房可以买卖,不是部分产权是私产。原房主已购公产房有一套计算公式,工龄、房龄等。购买已购公房没有风险。公房买产权后有问题再找房管站维修就不受理了。购买已购公房一但遇到城市建设用地准受益。还有认定售后公房再交易再上市,仍然还是售后公房,不能以商品房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而应一律按1996年售后公房物业收费标准,统一“从低”收取。公产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
售后公房产权纠纷有哪些?
1、按照94方案购买的售后公房,未登记产权人权益,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可能还会存在其它的产权人,如同住人、职级人、工龄人等均有权要求确认为产权共有人。
2、不过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和公信力,只要与房产证上的权利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则其他的产权人不能以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其他的产权人可要求出售人承担赔偿责任。
3、同住人虽然不是产权人,但在房屋内享有居住权。以前在办理售后公房过户手续时,房地产交易要求合同上要有同住人同意出售的声明,但现在,仅对此进行形式审查,并不会要求同住人到交易当场签名。
4、如果未经同住人同意,产权人将房屋出售给他人,那同住人可能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认为买卖合同虽有效但不能侵犯其居住权利,因而拒绝迁出房屋(某些法院有判例驳回了买受人要求同住人迁出房屋的请求)。
5、买受人取得房屋的产权后能不能对抗同住人的居住权?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和公信力以及对交易安全的保护,同住人只能向出卖人主张居住权,或者要求分割出卖人取得的房款(作为对其丧失居住权的补偿),而无权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拒绝迁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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