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买房必知:以下这几种广告语千万不可相信!

  一、XX元/㎡起

  开发商为了给自己留下的空间,因此常常会在打广告的时候,耍一些小聪明,将商品房的售价写成“XX元/㎡起”,这个价格往往比较低,因此会吸引住不少购房者,但实际成交价却不会是这个价格。

  不过,根据新广告法的规定,“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说,往后的房地产广告中,“XX元/㎡起”将会变成“XX元/㎡”。

  二、开盘即售罄

  很多楼盘都会打广告说自己的项目十分火热,开盘便立即售罄,但实际上,开盘售罄或者抢房等场面都是可以人为制造的,毕竟如果一个项目有一百套房,一下子放出和每次只放出二十套是不可能一样的。

  然而,据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三、“”字头广告

  “佳景观”、“价格优惠”、“第一好房”等,这种广告十分具有宣传效果,因而也尤其受到开发商的青睐,不管是什么样的项目,都会想法设法冠上个“”字,但是新广告法实施后,这样的广告就必须退出舞台了。

  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高级’、‘佳’等用语”,若使用类似字眼,广告主将需承担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四、买房即可入名校

  让孩子入读名校是大多数家长梦寐以求的事情,而开发商就抓住了家长们的这一想法,纷纷打出“买房子送名校”、“”等以资源做卖点的广告宣传语。

  不过,根据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等事项的承诺”,这就意味着开发商不能再以资源做卖点。

  总之,新广告法的颁布约束了开发商的行为,更好地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你可千万不要再被这些虚假广告骗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