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青岛新房交房时应该带哪些证件?要求开发商出示哪些材料

  对于很多人来说,交房时是一个比较兴奋的过程,但是也哟的时候就会觉得比较崩溃。在办理交房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手续材料和相应的证件时需要我们携带的,所以在办理交房之前,这些证件我们应该有一个充分的准备。那么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有关于青岛新房交房时应该带哪些证件?青岛新房交房时应该要求开发商出示哪些材料?

  一、青岛新房交房时应该带哪些证件?

  1、购房合同;

  2、收房通知单;

  2、身份证;

  3、户口簿;

  4、青岛当地民政局出具单身证明(已婚结婚证、离婚或法院判决书)。

  二、青岛新房交房时应该要求开发商出示哪些材料?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是《划拨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让土地》。两种土地性质不一样。《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买房填写合同时一定要看实际使用年限还有多少年。

  4、《建设工程开工证》就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没有以上“四证”,该项目用地和建筑就是违法的。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只须出具竣工备案表)。

  6、“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不管开发商约定了什么交楼条件,交楼时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定不要接收钥匙,直到开发商取得该表,才收楼,如果此项有问题并追究开发商的交付违约责任。

  以上是小编介绍的青岛新房交房时应该带哪些证件,青岛新房交房时应该要求开发商出示哪些材料的内容,通过介绍让我们了解到,在交易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带哪些有效的证件和材料,才会方便我们交房,在交房时比较顺利,所以应该了解后,有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