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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产税征收方式有哪些?房产税征收对象是谁

  在天津,我们很多人都知道,我们在办理房产证之前是需要把相关的税费都交完,才可以办理的。我们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方式也是有许多种的,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确定一下自己缴纳房产税的方式。那么,天津房产税征收方式有哪些?天津房产税征收对象是谁?

  一、天津房产税征收方式有哪些?

  1、对房屋房产税如何征收之房产税。高档住房建筑和独栋商品住宅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2、房屋房产税如何征收之面积。其房产税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普通商品住宅,独栋普通商品住宅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普通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独栋普通商品住宅、高档住房面积为100平方米。房产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房屋面积。

  二、天津房产税征收对象是谁?

  1、其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2、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3、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以上内容就是天津房产税征收方式有哪些,以及天津房产税征收对象是谁的介绍了。我们对于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产,也是我们应该缴纳的税的,毕竟我们是房屋的权利人的,我们就有责任和义务去缴纳房产税的,我们争取做一个合格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