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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夫妻离婚多套共有房产如何分割?流程是啥

  离婚里越来越多,并且很多夫妻,为了自己能够拥有更多的钱财,所以就购买了多处的房产,夫妻离婚的话,就会涉及到双方房产的分割问题。但是这些房产在离婚时就是纠纷的所在,很多夫妻在房屋财产的分割上有一些疑问,并且也比较关心如何的分割多处的房产。那么青岛夫妻离婚多套共有房产如何分割,青岛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流程是啥,我们今天一起来看一下具体的规定究竟是什么样的。

  青岛夫妻离婚多套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在青岛结婚后购房,离婚时已经领取产权证,并且没有按揭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已经还清的房产。对这类房产的分割比较简单,平均分割,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由愿意或应当接受该房产的一方支付一半的价格给对方。

  2、夫妻双方在青岛结婚后购房,已经取得产权证,但是尚有部分贷款未还清,由得房的一方支付现在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给对方,尚未还清的贷款由得房的一方自行偿还。

  3、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已经取得产权证,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应当是青岛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不管是一方自行用自己的收入还贷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均不影响该还款部分的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

  青岛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流程是啥?

  1、夫妻双方携带青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分割手续、提交取得的房屋权证,以及夫妻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等资料。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书》。

  2、提交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青岛则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及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3、提供青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或测绘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证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权证上、收取费用,比如登记费由房产取得方缴纳,80元/套;书证费,10元每本;印花税,5元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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